全校性實施創新與創意基礎、專題課程
為提升全校創新創意普及教育,藉由系統性與跨領域之課程規劃與安排,
培育學生具備創新創意的能力與素養,並訂定「創新創意能力」
為本校學生重要基本核心能力之ㄧ。
各學系、學位學程就其專業領域特色,於大學部四年課程規劃中,
設計至少一門創新與創意基礎課程,以及至少一門創新與創意相關之專題課程,
學生須於修業期限內依據「中華大學創新與創意課程實施辦法」,
完成並通過創新創意能力檢核,檢核標準:
√大一、二修習通過各院系之創新與創意「基礎」課程,並投件參加
創新與創意中心舉辦之競賽至少一次,若於修業期限內未達到前述標準,
須參加創新與創意中心舉辦之相關講座至少一場。
√大三、四修習通過各院系之創新與創意「專題」課程,
並完成專題實作或報告等課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