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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與創意課程

各學系、學位學程應就其專業領域特色,於大學部四年課程規劃中,設計至少一門創新與創意基礎課程

以及一門與創新創意相關之專題課程,並將課程名稱與規範明列於大學部四年課程規劃之校及院共同必修注意事項。

※每學期開設課程資訊,請至本校課程查詢系統查詢:https://course.chu.edu.tw/